寻找“缺失的齿轮”——论进化伦理学中的“第三因”解释
赵斌;孙燕;道德实在论主张存在独立于主体态度的道德真理,进化揭穿论证从形而上学层面反驳认为,当下基于进化理论对道德信念的追踪解释是无效的;从认识论层面反驳认为,道德信念的形成因素与道德真理无关。这些反驳为“第三因”解释留下了作用空间,第三因解释通过假设某些特定的、实质性的道德主张的真实性来解释道德信念和道德真理之间的相关关系。通过比对三种流行的第三因解释的论证思路及其核心挑战,探讨这种搭建“桥梁”式的论证方式能否对揭穿论证进行有效回应,进而提出基于文化生态位视角发展第三因解释的路径。
塞拉斯论时间与事件:与麦克塔格特的对话
王玮;麦克塔格特论证说,时间是非实在的,因为时间特征在用于实在时产生了无法解决的矛盾。在塞拉斯的哲学文本中,可以找到两条进路来维护时间观念的有效性。第一条是重塑时间观念,将时间谓词归于元语言,并将时间语句还原为真势语句,使得时间特征在用于实在时产生的矛盾不影响时间观念本身的有效性。但这条进路也使得塞拉斯对时间谓词和真势谓词的分析陷入了不融贯。第二条是重塑实在观念,拒绝事件的存在论身份。但这条进路不可以将事件框架视为理论建构,而是要视为以物之框架为依据的代码建构。这样不仅清除了塞拉斯的混淆,也摆脱了麦克塔格特的论证逻辑以及其中牵涉的矛盾,维护了时间观念的有效性。
奠基、锚定与框定:社会事实的存在论框架
李威;韩东晖;分析社会事实的存在方式、存在条件与存在结构,是社会存在论的核心工作之一。文章提出,对于社会事实的社会存在论分析可以建立在“奠基-锚定-框定”三元关系基本框架之上。其中,“奠基”从层级性角度回答社会事实由哪些更为基础的事实所构成或产生,揭示了社会事实在形而上学层级结构中的位置;“锚定”阐明了社会事实所依据的范畴规则是什么、如何得以成立,以及有哪些要素为社会范畴的设立和维持提供了条件;“框定”源于背景性的整体社会系统,设定了社会事实与社会范畴得以被奠基和锚定的整体语义空间与实践场域,关涉人们为何会在诸多可能选项中选定某一社会范畴应用于具体社会事实之上,并最终根植于人类历史性的生产实践活动和社会生活本身。
社会规范性的来源:一种功能外在主义的解决方案
赵雷;内在主义立场将规范性的来源归结于行动者自身,由此否认了社会规范性的合法地位。以社会角色作为行动者与社会规范性之间的衔接点,揭示了规范性的指向关系:规范性并非自行动者出发,而是由其所占据的社会位置及相应的社会角色指向行动者本身。社会角色所体现出的非还原性与实践特征,构成了理解社会规范性本质与来源的关键所在。
“世界图景”与非认知根基:《论确定性》中的基础主义新解
贝智恩;维特根斯坦在《论确定性》中使用了一系列基础主义意象和表达基础性的词汇,但他与认识论基础主义之间的关系依然扑朔迷离、争论频仍。以“世界图景”概念为切入点,可以提供一个理解维特根斯坦基础主义倾向的新视角。一方面,维特根斯坦强调基础信念与非基础信念在认知依赖关系优先性上的差异,属于典型的基础主义做法;另一方面,维特根斯坦对基础信念做非认知式和行动化理解,颠覆了刻画基础的传统方式,由此构成一种特殊类型的基础主义:基于世界图景的基础主义。根据这种新的基础主义,基础信念并非通过认知活动得以证成,而是来自认知主体对特定世界图景的接受,其基础性来源于经由社会化过程和文化渗透作用而内化的规范性。
因果传递性的限度探究
谢佛荣;景海龙;因果关系是否具有传递性引起了学界的热烈讨论:大卫·刘易斯等人支持因果关系具有传递性,迈克尔·麦克德莫特等人则否定因果关系具有传递性。而因果关系是否具有传递性的研究困难主要在于,因果关系实质具有一种有限的传递性。对于有限的传递性,萨尔蒙提供了一种质变的频率主义概率解释,但是其理论面临着“无限二分”和“领导通知”问题。对于萨尔蒙频率主义概率解释面临的问题,可以借助贝叶斯主义概率解释修正后的萨尔蒙因果关系过程理论,从而解释这种有限的传递性以及关于因果传递性的正例和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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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期刊名称: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创办日期: 1984年3月
主管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山西大学,山西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刊期: 双月刊
电话: 0351-7011922
Email: bianjibu@sxu.edu.cn
国内统一刊号(CN): CN 14-1354/G3
国际标准刊号(ISSN):ISSN 1674-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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